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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甜甜律师,于2009年本科毕业,学士学位,通过国家司法考试,现在是广西基君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律师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广西律师协会会员。在婚姻家事纠纷、道路交通事故纠纷、债权债务纠纷、合同纠纷等方面有独到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唐甜甜律师
手机号码:13036858763
执业证号:14508201611617553
执业律所:广西基君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广西贵港市中山北路15号联邦国际大厦2栋2413号
驾驶车辆过程中,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接打电话,结果致一死两伤。4月9日,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交通肇事案,被告人张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,缓刑2年。
现年41岁的被告人张某系河北省临漳县人,平日做点小生意,由于手头比较宽裕便买了辆面包车作为代步工具。2009年10月14日8时左右,被告人张某驾驶自己的面包车来河南安阳县办事,当由西向东行驶至狄安线安阳县北环路晁村路段时,因接听朋友打来的电话,未能保持安全车速,撞到往地里一块儿干农活的行人程某、王某、郭某身上,发生重大交通事故。被告人张某挂断电话下车后,紧急拨打了110、120求救,三受害人被送往医院救治。程某被撞身亡,王某重伤,郭某轻伤。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,被告人张某驾驶车辆过程中接打电话撞到行人,负事故的全部责任。案件在审理过程中,被告人冯海印家属均与受害人及家属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,并已履行。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张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,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依照我国《刑法》有关条款之规定,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,鉴于其家属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,得到了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,且认罪态度好,予以从轻处罚,遂作出了前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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